綜合中媒報導,江蘇省徐州市一對夫妻離婚,2人結婚時生下的雙胞胎子女,扶養權最後由母親取得。但在2020年1月26日,父親以保管名義,將孩子過年拿到的「利是」錢全部拿走,2名孩子多次向父親要求拿回「利是」,但對方仍以各種理由拒絕。最後孩子們忍無可忍,在徵得監護人母親的同意之下,決定向父親提告來拿回「利是」。邳州市人民法院日前裁定,長輩按照習俗在春節過年期間發「利是」給子女,符合當地法律當中「贈與」的構成要件,因此這筆錢屬於孩子們的個人財產,兩名未成年人目前由母親撫養,父親必須將「利是」錢全數歸還,並改由擁有撫養權的母親代為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