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媒報導,中國文化和旅遊部官網18日發布《文化和旅遊部關於規範演出經紀行為加強演員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內容顯示,擬從「嚴格主體資質管理」、「規範演員從業行為」、「加強演出活動監管」、「做好粉絲正面引導」、「共建良好演出生態」等5個方面提出19條具體舉措,全面規範演出經紀行為,加強演員管理。
內容提到,演出活動不得使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法失德演員;不得組織演員假唱(咪嘴),不得為假唱 (咪嘴) 提供條件。以假唱 (咪嘴) 欺騙觀眾或者為演員假唱 (咪嘴) 提供條件,由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依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對演出舉辦單位和演員予以處罰。經理人公司、工作室也要承擔演員管理責任,將政治素養、道德品行作為演員選用和培養的重要標準,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法失德演員,應當及時終止為其提供經紀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