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微信公眾號「波蘿共和國」今(18)日以「因放置10面彩虹旗,清華大學給予兩名學生處分」為題表示,5月14日下午黃姓與李姓學生在清華大學天貓超市留言牆小桌上放了10面彩虹旗,結果當天,黃同學和李同學就被要求約談,但兩位同學不願接受約談,豈料兩位學生被各自的輔導員「威脅畢業」,內容包括「可能影響你的畢業」、「關係到你是否還能在這個學校待下去」。
當晚,黃同學被輔導員不敲門闖進宿舍,被學工老師在宿舍樓下強行約談。同晚凌晨12點半,李同學也被輔導員和學工老師在宿舍樓下約談,並在沒有同意的情況下被闖進宿舍強行約談。6月30日黃同學和李同學被下達了擬處分告知書。按照流程,兩位同學可以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陳述或申辯。於是兩位同學都向清華大學學生處提交了書面申辯,但沒有得到任何回復。
到了7月15日,黃同學收到處分決定書,2天後,也就是7月17日,李同學也收到處分決定書。黃同學的處分是嚴重警告,李同學的處分是警告。這是因為黃同學的處分理由中除了放彩虹旗,還包括黃同學朋友圈和公眾號文章里的言論。校方做法讓兩人非常不滿,黃同學表示,他們兩人提交的書面申辯根本沒有效果,除了移除了擬處分告知書中的「污辱」二字。既沒有獲得答覆,也無法參與決定處分的會議,處分不僅不應成立,而且錯漏百出。李同學則表示,這件事情對他而言是一種操演或練習,教導他「如何捍衛自己和同伴的尊嚴,絕不讓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