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生在去年7月,一名30歲男子阿爆(化名),向警方報案表示,在台北市228和平公園裡,遭到一名老伯性侵犯,阿爆說老伯竟將自己褲子脫掉後,然後用嘴巴含住下體,警方將兩人帶回警署,並觀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事發地點還有其他人圍觀。
阿爆向警方表示,當時他在公園裡涼亭裡,看到疑似有人正在進行不雅行為,好奇心驅使之下上前查看,想不到一名86歲老伯,突然走過來強行把他的褲子脫下,為他進行口交,同時表示會給阿爆400元。但老伯反駁,表示當下兩人發生的性行為,是經過阿爆同意,才幫他口交,也沒有所謂的性交易。
此案經檢察官檢視證供後,認為阿爆知道有人在涼亭裡進行不雅行為,卻走上前觀看,至於控訴的性侵過程,依據阿爆年紀、身材強壯等優勢,對比86歲老伯體力,理應可以馬上拒絕,考此慮上述狀況後,阿爆指控有違常理,最後老伯不獲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