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星期法官因消防處作供與閉路電視不相符,將消防處列為利害關係者及要求法律代表出庭。代表警方的律政司大律師熊健民想兼任消防處的代表律師,但昨日才知道「攬上身」做法並不妥當。被裁判官要求再另邀獨立法律代表出庭,故此繼續押後聆訊。裁判官怒斥「呢個唔係負責任嘅陳詞」「我覺得律政司要考慮返死因庭嘅急切性」,意指律政司浪費法庭時間。警方及消防處在案件上屬於不同利益關係者,本應不可共用相同律師,但代表警方的大律師不肯解釋為什麼會同時代表雙方,亦不肯透露為什麼臨時變卦。這舉動令到死因裁判庭上警方的角色更加撲朔迷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