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巴西一名女孩在家中遭人性侵懷孕,當時只有10歲;5月4日,女孩的母親帶她到醫院進行墮胎,儘管巴西刑法允許因性侵而懷孕的被害人墮胎,沒有懷孕週數限制,不需任何司法授權,醫院卻以女孩已懷孕22週,超過手術20週上限為由拒絕,又稱墮胎手術需要法院命令才能執行,案件由檢察官提出訴訟。根據法庭文件,檢察官認為,年幼的被害者顯然未足夠成熟到可以孕育生命,被害者也表明不想要這個小孩,但該案的女法官齊默卻不准女孩墮胎。5月9日一場聽證會的畫面顯示, 女法官不但稱呼性侵犯是「孩子的父親」,還要求女孩堅持一下「拯救胎兒」,更誇張建議替胎兒取名、生下來送養,還強調自己會去詢問性侵犯會否同意領養。
女法官齊默還恐嚇女孩母親,稱墮胎手術並不是在保護女兒,而是讓她「成為殺人犯」。6月1日,這名法官更命令女孩另行安置,聲稱是為了保護她不再受性侵犯騷擾,女孩的母親指控,齊默實則是把女兒關在安置機構,讓自己無法帶女兒去求助。如今女孩已經11歲,懷孕29週,懷孕週期一般為40週。事件在巴西引發輿論抨擊,人權與司法組織疾呼將這名「懲罰被害者」的法官撤職查辦,聖卡塔琳娜州法院回應大眾請求,認為齊默涉嫌阻止11歲女孩合法墮胎,內務辦公室已經著手調查,齊默被調職到其他地區,但據傳聞稱這份新工作根本就是晉升。22日齊默發表一份聲明,聲稱她「為確保落實對兒童的保護」,不會談論「非法洩露的聽證會部分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