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彈弓手 雜亂無章 突撤4人保釋覆核 料日內保釋外出】 【43繼續還押 當中32未審先囚近三個月】

昨晚民主派初選案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原批准15被告保釋申請,律政司提出保釋覆核變相全部47位被告即時還押,有被告家屬當場淚崩。

今日下午律政司突然宣布撤回當中4人,玩謝全世界,包括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及楊雪盈的保釋覆核,有關人士今需再到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保釋手續,但保釋條件甚為苛刻。

根據昨日資料,四人保釋條件分別要付上數萬至百萬計現金及人事擔保;遵守午夜至早上七時宵禁令;每星期3-4次到警署報到;不准離港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

除上述條件外,四人均需遵守:
1) 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

2) 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3) 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任何選舉;

4)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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