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中委莊榮輝於721案中認人手續成功認出2名白衣暴徒,但律政司及警方拒絕安排莊榮輝上庭作供指證白衣人。而且認人成功之後警方再未有聯絡莊。
就此林卓廷及莊榮輝致電警方查詢,警方指證據已足夠,不需要證人證供。莊榮輝質疑證據應該愈多愈好,絕不嫌多。
警方再指2名被告有初步認罪意向,所以不需指證。莊反駁認罪意向可隨時反口,不算是正式認罪,如果不認罪則會缺乏重要證供。警方指如果2名白衣人上庭時臨時反口不認罪,律政司再考慮安排。
莊榮輝林卓廷質疑警方未審先判,放生721白衣兇徒,反送中其他案件律政司連非常薄弱的證據都會呈庭,窮追猛打,但對721白衣人卻一反常態,放軟手腳。如果白衣人反口不認罪,將會缺少重要認人證供,幫助白衣人脫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