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在2023年10月裁定,法律規定跨性別人士要變更戶籍上的性別時,必須接受喪失生殖能力的手術為「違憲」。這是一個重要的案例,因為這是最高法院首次在未接受手術的情況下批准同意變更性別的案例。
在此之前,日本的特例法規定,跨性別人士要變更戶籍上的性別,必須符合幾個條件,包括「無生殖能力」以及「具備與變更後性別相似的身體外貌」。換句話說,如果想要變更戶籍上的性別,就必須接受喪失生殖能力的手術。
現年50歲的臼井崇來人是這個案例的申請人,他目前居住在岡山縣新庄村,生理上是女性,但於2013年被醫生診斷為心理上的男性。他希望能夠與自己的交往對象結婚,但同時也因為擔心手術對身體的影響等原因,沒有接受喪失生殖能力的手術。2016年12月,臼井向岡山家事法院津山分院提出申請,希望在不接受手術的情況下變更戶籍上的性別,但遭到拒絕。之後他也在2019年向最高法院提出特別抗告,但仍然被以「目前合憲」為由駁回。
然而,2023年10月最高法院在另一個案例中裁定,強迫跨性別者在接受手術或放棄性別變更之間做出選擇是違憲的,因此這項規定被判定為違憲。基於這個裁定,臼井在2023年12月再度向岡山家事法院津山分院提出了變更戶籍上性別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