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8日)出席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宣誓儀式致辭時表示,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求公務員作出宣誓或簽署聲明,是讓公務員可以公開確認他們須肩負的責任,加強公務員明確知道自己公職身分所帶來責任的意識和真切體現國家以及社會對於特區政府公務員的要求。雖然宣誓只是很簡單的儀式,而簽署聲明只是一紙文書,但有其標誌性的作用,並可以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須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香港特區政府有效管治。
公務員事務局於今年十月發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七月一日或之後加入政府的公務員簽署聲明,作為聘用條件的一部分。公務員事務局亦將會要求全體公務員作出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並交代具體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