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媒報導,浙江省發改委近日發布《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設備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活動貢獻度低,是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裝備。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有關規定,對虛擬貨幣「挖礦」設備停止使用並依法予以沒收,企業若果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而且情節嚴重時,政府會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通知還要求,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細化責任分工,做好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排查工作。省級節能主管部門指導各地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行政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