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721車牌查察案,蔡玉玲罪名成立。現進行求情階段。罰款$6000港幣
前港台編導蔡玉玲因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車牌查冊,被控兩項「為着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的虛假陳述」罪,今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
蔡玉玲上庭前未有發言,而港台節目及製作人員工會到場聲援,工會前主席麥麗貞、記協主席楊建興、陳朗聲等亦有到場聲援,有部份人衣服貼上印有蔡玉玲樣貌的貼紙,高叫「查冊無罪,記者有理,撐阿包」。舉「Journalism is not a crime」的紙牌,及「無畏無懼無私,捍衛真相自由」橫額。
早前金堯如新聞基金公布《7.21誰主真相》奪新聞自由大獎。但港台表示不會參加任何獎項遴選及不會領取任何獎項。唯網上有聲音希望蔡玉玲能夠親自領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