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正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70週年,同日爆發多區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示威活動。民間人權陣線原本申請舉行「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意圖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大會期間同步進行示威,原定路線由港島銅鑼灣遊行至中環,但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其後經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上訴亦被駁回。
有民眾當日在港多區自行發起遊行,分別於港島、黃大仙、油尖旺、深水埗、屯門、荃灣、葵涌及沙田等地區亦有示威活動。香港警方認為,示威影響擴散多區、兼影響區域全部都出現嚴重暴力衝突、破壞、堵路、縱火等,因此定性為「暴動」。
多區爆發嚴重警民衝突,情況迅速失控,更首次出現有市民被槍傷。中五男學生曾志健於荃灣大河道中槍後情況危殆,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心胸外科救治,子彈遺留在他身體的後方,出現血胸,需要接受引流手術,取出子彈碎片。曾其後被控襲警及暴動罪,曾最終於開庭聆訊前透過「Friends of Hong Kong」聯絡傳媒,直言他不會出席聆訊,而寧願活在拘捕令下逃亡。
縱使是國慶日,港鐵宣布金鐘站、灣仔站、太子站、銅鑼灣、深水埗、黃大仙、沙田、車公廟、屯門、荃灣及荃灣西站自早上起關閉。下午開始葵芳站、葵興站、大窩口站、鑽石山站、西營盤站、香港大學亦先後宣告關閉。直到晚上11時,港鐵及機場快綫全數93個(不包括香港西九龍站及輕鐵各站)站有47個站關閉。
全港各區多間商場宣亦布暫停營業,包括港鐵旗下的圓方、德福廣場、青衣城和連城廣場。各區的知名大型商場亦先後於當日提早停關閉,包括apm、新城市廣場、形點、V city、美麗華商場、iSQUARE、K11等。
香港警務處於當晚約7時發出新聞稿,指全港多區有「暴動行為」,「暴徒」在各區放火及大肆破壞,已經有多人受傷,緊急呼籲所有市民應該留在安全地方,切勿外出。警方更定性各區的示威活動為「暴動」。這是繼警方將同年6月12日警民衝突定性為一場「暴動」(其後改口風,澄清沒有定性當天事件為「暴動」)後,再次將示威活動定性為「暴動」。
記協其後指出,警方驅散示威者行動期間,多個地區發生警員涉嫌失控襲擊記者事件。兩名《蘋果日報》女記者於油麻地天后廟附近的彌敦道,嘗試採訪一名已被制服的女示威者時,被躲於花槽的速龍警員連開數槍,《壹週刊》則有一名攝記兩度被橡膠子彈射中;《立場新聞》記者在佐敦被警員企圖扭攝影機的鏡頭及被箍頸;另一名《立場新聞》記者在銅鑼灣被橡膠子彈或海綿彈擊中受傷送院治理。記協強調任何人在採訪現場恐嚇或襲擊前線新聞工作者,均嚴重干預新聞自由。
多個專業團體其後發表譴責聲明,包括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及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強烈譴責警察使用過份武力清場,開槍嚴重傷害示威者。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指「開槍警員只是被棍攻擊手部,並沒有如警方辯稱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學生中槍旋即倒地並大量出血,傷者同伴見狀,立刻上前試圖施救,惟被另一名防暴警察阻止並將之制服按在地上。」更指出當時警員手執一支用作發射布袋彈的長槍,卻選擇以殺傷力更大的手槍向學生左胸發射,行徑與行刑無異,嚴重超出警隊應使用的武力水平。
香港政府發新聞稿認為當天有極端暴力行為,對市民安全造成極大威脅,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予以最強烈譴責。就荃灣開槍事件,政府引述警方表示「在場執法警務人員生命受嚴重威脅」,所以需要「按警隊指引,在警告無效下以適當的武力作出應對」。其後於10月4日,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宣布2019年10月5日凌晨零時零分起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實施《禁止蒙面規例》,是香港主權移交後首次透過緊急法立法。
記者:Jeffrey C. Ybanez (#白影)
202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