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2018年美國佛蒙特州一名男子格雷戈里·邦巴德(Gregory Bombard)因對警察「比中指」而遭上手銬拘捕。邦巴德事後控告佛蒙特州及該名警員,最終雙方達成和解,邦巴德獲得17.5萬美元的和解金。
2018年2月,邦巴德駕車時被佛蒙特州警察里根(Jay Riggen)攔下,當時警察認為邦巴德對他比中指。邦巴德起初否認這項指控,但在準備離開時,因氣憤而朝警方豎起中指,隨即被以「擾亂治安罪」拘捕。2021年邦巴德透過佛蒙特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向佛蒙特州政府與警方提告,強調對警察比中指是受到美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警察必須尊重《憲法》賦予人民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即便警方認為自己被冒犯或侮辱。
最終,雙方於本月達成和解,佛蒙特州同意支付邦巴德17.5萬美元賠償,涉事員警里根也於今年5月底離職。邦巴德透露,現在他終於可以支付律師費,並與高齡88歲的母親一同享用豐盛大餐來慶祝。邦巴德的律師表示:「雖然對這結果感到滿意,事件從一開始就不應該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