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密西根州一宗關於黑猩猩「自由權」的訴訟近日有結果。非營利組織「非人類權力計畫」(Nonhuman Rights Project)早前入稟法院,要求裁定黑猩猩是否享有人類同等的自由權,但法院於本月17日正式駁回訴訟,意味涉事動物園無須再為圈養黑猩猩辯護,而黑猩猩仍被法律視為「財產」。
事件始於2023年,「非人類權力計畫」指控密西根州的德揚家庭動物園(DeYoung Family Zoo)非法圈養黑猩猩,主張黑猩猩是具自主意識與社交能力的生物,應有權脫離囚禁環境並遷至自然保護區。該組織在訴訟中提交英國知名靈長類行為學家珍古德(Jane Goodall)的聲明,強調黑猩猩具複雜的思考與社交網絡,理應被視為擁有自主權的個體。然而,法官最終裁定,黑猩猩並非法律意義上的人類,因此不享有人類自由權。該組織表示將提起上訴。
判決法官之一斯瓦茨爾(Brock Swartzle)指出,生物擁有自主行動能力並不等於享有社會契約權利,指出人類成為社會一員,是透過放棄部分自由來換取權利,他更舉例若果法庭內有五頭大象或五隻黑猩猩,能否確定牠們是否會像人類一樣安靜坐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