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的法律中,同性親密關係仍然違法,但最高法院裁定指出,每個人都有結社的權力。這次是肯亞LGBTQ+人士長達10年打官司爭取權利最甜美的結果,也是社群的勝利。在多數決中,最高法院裁定,非官方的協調委員會對LGBTQ+族群帶有歧視,而拒絕註冊LGBTQ+社群代表提議所有名稱的舉動,侵犯了社群擁有的憲法結社權,受害者包括全國同性戀人權委員會和男女同性戀人權委員會。
委員會曾說,如果他們允許LGBTQ+協會註冊,將違反肯亞刑法,其中也包括一項英國殖民地法律,規定任何被判犯有同性戀行為的人都將被判處14年徒刑。最高法院裁決指出,「法院認為『政府』的決定帶有歧視性,而且單純基於申請人的性取向而拒絕註冊協會去限制結社權是違憲的。」肯亞總檢察長說,不服最高法院的裁決,會繼續上訴、挑戰,這個問題應該由公眾協商,而非由法院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