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西班牙國會通過「沒有同意,就是性侵」法,免除受害者的舉證義務,明定未來只有雙方明確表示「同意進行性行為」才算合法。新法將「同意」定義為明確表達個人意願的方式,意味著沉默或被動順從都不算是「性同意」,而未經雙方同意的性行為,都可被視為性侵,最高可被判處15年徒刑。
平等部部長孟蒂羅上週為這項立法辯護,暗示若干法官由於根深蒂固的性別歧視,而未能維護法律尊嚴,激嬲大批法界人士。反對黨指責政府推動一項有瑕疵且思慮不周的法律,無助於為性侵受害者伸張正義,並對孟蒂羅發動人身攻擊。中間偏右「公民黨」議員赫拉特指控西班牙左翼「致力於讓強姦犯重返街頭」,還說孟蒂羅「因為被強勢男性X過才變成今天這個樣子。」孟蒂羅的伴侶是前「我們可以黨」黨魁兼副總理伊格禮夏斯,她與孟蒂羅有3個孩子。對此,公民黨的國會發言人巴爾隨即與赫拉特劃清界線,指其言論「絕對可恥」,並敦促政治對手之間彼此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