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大金融貪污案、號稱坐擁「100個2奶、100套房」的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賴小民涉賄案,賴小民現年58歲,出生江西瑞金,曾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主任,並在當時最大的資產管理公司—華融擔任黨組書記、董事長職務,於2018年在中共反貪腐、打擊「金融大鱷」行動中落馬,成為「中國大陸第一貪官」,今日(5日)於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指他共計收受賄款約17.88億元人民幣,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通報形容,賴小民「目無法紀,極其貪婪」,大部分犯罪行為均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之後,屬於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頂風作案,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最後宣判賴小民因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