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事件發生在馬來西亞吉蘭丹州的哥打峇魯市,於6月25日上午11時。當時,兩名市議會執法人員前往一家店面進行營業執照檢查,發現一位35歲的女老闆穿著短褲在店內販售服飾。由於她的短褲被認為未達到要求的端莊標準,被指控違反了商業貿易和工業地方政府相關條文,因而被處罰。女老闆在網上發文表示,她一直以來都是以類似的穿著在店內工作,而且在過去的工作場所也是同樣的打扮,但從未受到過任何懲罰。她在Facebook上分享了自己的穿著照片,引起了網友的廣泛討論。
其後吉蘭丹州地方政府發展部長倪可敏發表聲明,表示此舉侵犯了穆斯林的基本人權,包括穿著自由。他表示,該女店主在自己的店內營業,伊斯蘭黨將自己的宗教標準強加於他人身上,已超出法律的依據,因此建議取消這項罰款。吉蘭丹州是伊斯蘭黨執政的州屬,但當地仍有許多回教徒。在此事件中,市議會執法人員引用的條文同樣適用於非回教徒,要求業主和員工必須穿著端莊,只是條文並未明確定義何謂端莊。事件引發了對於宗教與個人自由的討論和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