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推動性別平權 國會通過法案將性騷擾入罪】

綜合外媒報導,黎巴嫩國會21日宣布通過法案將性騷擾入罪,最高可判2年徒刑,新的法案被認為是推動性別平權的重要里程碑,「任何違反受害者意願反覆出現的不正常、不良行為」,包括「侵犯身體、隱私或感覺的言語、行為、性暗示以及透過電子產品進行的騷擾」都構成犯罪。針對工作場所、公共機構或教育場所的性騷擾,肇事者最高可判處2年徒刑。

黎巴嫩駐聯合國代表穆德拉利(Amal Mudallali)twitter表示,這是婦女權利的一大勝利,多年的努力終於實現。性平權組織「ABAAD」的律師霍耶克(Danielle Hoyek)21日表示,這是非常好的法案,能夠起威懾作用。霍耶克也提到,在黎巴嫩經歷經濟和社會危機的同時,新的立法也為社會提供一點希望。但布部分維權團體則認為,立法仍不足以消除對於婦女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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