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0)日12港人其中未成年的2人到達天水圍警署,警方中午記者會表示已讓2人致電通知家人於下午時分12港人關注組成員岑敖暉、鄒家成等人及2人家屬陸續帶同衣物、麵包及飲品等到達及進入天水圍警署。王婆婆亦帶備「SAVE 12」燈牌到達警署門外聲援。警方表示2人須進行14天強 檢 隔 離 ,明早將向法院呈交案件,若審訊結果為需要繼續羈柙,2人將被送往懲教處繼續 隔 離 。警方又指除了可能面對原有定罪外,亦可能被加控其他罪行,包括違反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L條「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一經定罪,則可處任何款額的罰款及監禁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