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鄺俊宇議員在今日(21)立法會會議上提問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有關有十二名港人在西貢布袋澳碼頭登上一艘快艇離境,其後在內地水域被內地海警人員截獲。他們現時因涉嫌偷越邊境而被拘留在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看守所。會否向受委聘律師轉達有關家屬的要求,向內地當局申請給予該批港人中未成年人及長期病患者取保候審。而有報道指,政府飛行服務隊在該批港人乘快艇出境當日,曾派出定翼機在布袋澳上空監視該快艇,保安局及警方是否在快艇被內地海警人員截獲前已得悉該批港人的離境計劃。
李家超就提問回應提及的十二名潛逃疑犯,指出他們在香港涉嫌干犯不同的嚴重罪行,與七宗案件有關。當中十人分別因涉嫌製造或管有爆炸品、縱火、串謀傷人、暴動、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嚴重罪行被警方起訴,獲法庭保釋候審。而香港警方於八月二十八日循相互通報機制接獲內地執法部門通報,於八月二十三日,十二名香港居民,包括十一男一女,涉嫌干犯非法入境内地的法例,即偷越邊境罪,被內地執法機關拘留。
李家超表示內地公安機關現正按其法律制度處理案件,特區政府尊重亦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工作。接獲潛逃疑犯家屬求助後跟進了事件及提供協助,包括向家屬提供有關內地法律法規的資訊,應個別家屬的要求,即時處理所需的登記事項證明書申請以供其用作關係證明,並按家屬意願向內地機關轉交書面訴求。入境處與駐粵辦會和潛逃疑犯的家屬繼續聯絡,他們亦進行了多次聯繫和會面,除了解最新情況外,亦根據他們的意願提供可行的協助。在律師事宜方面,我們了解,潛逃疑犯已各自委任了兩名律師。至於有家屬希望得知潛逃疑犯委聘的律師資料,特區政府已經按機制將要求轉交內地當局,內地當局表示會依法處理。家屬如有新求助要求,可繼續與入境處聯絡或進行會面,入境處會繼續按現有機制協助潛逃疑犯家屬將提出的書面訴求轉交內地機關。
李家超重申指出棄保潛逃的嚴重性,社會不可姑息正在等待法庭審訊的疑犯「走路」去逃避法律責任,違反法庭限制出境命令的惡行。該十二名潛逃疑犯是香港通緝犯,在香港涉嫌干犯不同的嚴重罪行,有些案件已排期在區域法院聆訊,法庭訂明,被告人不准離開香港。他們應該留在香港面對法律責任,卻棄保潛逃潛離香港,逃避法庭審訊。這十二名潛逃疑犯登上同一艘快艇潛離香港,在內地水域因涉嫌干犯偷越邊境罪被內地執法部門依法拘捕。香港警方已多次重申,該十二名潛逃疑犯是被內地執法部門依法拘捕,行動與香港警方無關。保安局更不會參與警隊的行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