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29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向傳媒說,對於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定義,以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為準有關做法適當,並非打壓新聞自由或對傳媒作出篩選。重申政府非常尊重新聞自由,在合適情況下必會便利傳媒採訪。然而,在一些混亂環境或部門執法期間,警方有需要清晰釐定在場採訪記者的身分。
特首指出,新聞處有把傳媒機構納入GNMIS的既定機制,客觀、開放且一視同仁,符合資格就可申請加入。自2017年9月起,GNMIS也開放予純網媒加入,目前206個登記用戶中,純網媒佔逾30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