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11日)向全港公營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發出通告,公布由2022/23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新聘任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的要求及相關細節。教育局發言人說:「《基本法》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更是學校課程中十分重要的元素,須予以加強。教師必須正確理解《基本法》,才能啓迪學生,幫助他們正確認識香港的憲制地位,以及建立他們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正面態度。就此,除了教育局及教師培訓機構持續加強有關《基本法》的培訓之外,《行政長官2021年施政報告》亦已明確指出由二○二二/二三學年起,公營學校的新聘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
發言人表示,屆時所有公營學校新聘任的常額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轉校教師、以現金津貼支薪轉為以薪金津貼支薪的教師)及月薪臨時教師必須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方可獲考慮聘用。這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為配合上述要求,教育局會於二○二二年一月及二月以先導形式為教師舉辦兩輪《基本法》測試,有關測試結果只適用於二○二二/二三學年的新聘任教師。有關《基本法》測試的內容及形式參照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測試的安排,時間為20分鐘,如在15題多項選擇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即在滿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會被視為及格。如有關教師曾參加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並取得以上及格分數,會被視為已符合相關要求。
第一輪《基本法》測試於二○二二年一月八日舉行,有意參加是次測試之人士可由十一月十五日起,透過教育局網頁內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申請人必須於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香港時間)遞交申請表。測試名額有限,教育局會以先到先得的形式作安排。第二輪《基本法》測試舉行日期會在稍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