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斷經濟能力有限 推斷從床下底工具箱拿出工具】 【用於綁起他人手腳 推斷拆欄杆 推斷綁欄杆 推斷縱火之用】 【裁判官表哥曾發公開信:除紅白二事,生死不往來】

一名17歲青年去年11月於西灣河被搜出身上藏有未開封的索帶一包、士巴拿及打火機等物品。辯稱在街上拾獲物品欲整包從事土木工程的父親之用。今日東區裁判院裁判官鄭紀航不接受辯方解釋,推斷青年為經濟能力有限的學生,推斷從床下底屬於父親的工具箱取得用具,推斷物品用於綁起他人手腳、亦推斷可拆欄杆、亦推斷可綁欄杆及推斷可作縱火之用。

裁判官指被告砌詞狡辯謊話連篇。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毁財產兩罪罪成,即時還押等候判刑。不會考慮感化官報告及青少罪犯評估報告。

該名裁判官的表哥表明,與裁判官除了紅白二事之外,生死不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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