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媒報導,寧夏軍區警備辦公室在執行糾察任務時發現一輛可疑的私家車,該車輛在車身兩側印有疑似軍隊臂章樣式的標識,並在後側玻璃上標註「軍酒銷售」。糾察員立即拍照存證並追查車輛所屬公司,進一步調查顯示該公司公開銷售各種類型的「軍酒軍品」,甚至使用解放軍名號,設計具有軍事主題的酒瓶,冒充軍隊用酒。
進一步調查顯示,該公司的供貨商是一位叫李某的人。經過確認證據後,寧夏軍區警備辦公室聯合銀川市公安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金鳳區分局,對該公司的銷售門店和庫房進行查糾。他們封存了12個品種、600餘件、3500餘瓶疑似涉及「軍」字號酒的商品,總價值數十萬元人民幣。同時,該公司被罰款3萬元,並沒收了涉及無廠名廠址的「軍酒」,並要求其立即整改。
根據了解,內地對於公開或變相冒用軍隊名義的行為非常敏感,由其是使用軍隊特定含義的字樣和圖案,生產和銷售假冒的「軍中茅台」、「軍隊專供」等商品,這損害了軍隊的聲譽和形象。2022年,中共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等六個部門聯合發布了一份通告,嚴格禁止銷售任何冒用軍隊名義的商品,包括煙酒等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