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事件發生在2019年,一名4歲女童和家人到麥當勞用膳。女童的母親取餐後將整盒麥樂雞遞給女童。女童用餐時,麥樂雞塊不慎掉落,卡在女童的兩腿之間,造成女童大腿2級燒燙傷,長達2分鐘之久。女童的父母隨後提告麥當勞和特許營運商「Upchurch Foods」,指責麥當勞將食物烹煮到高於必要溫度且未提醒消費者熱食的危險性。他們還聲稱,麥當勞在提供兒童套餐時,供應可能造成灼傷的食物,並要求償還1500萬美元。
然而,麥當勞和特許營運商則主張自己並無過失。他們的法律團隊表示,為了避免客人沙門氏桿菌中毒,雞塊需要烹煮到攝氏71.1度以上。此外,麥樂雞通常不會放在皮膚上超過2分鐘。經過多年的訴訟,布勞沃德郡大陪審團在今年5月宣布裁決,判定雙方都需負擔責任,其中麥當勞和營運商未在食品包裝上貼上警示,導致孩童受傷,判賠80萬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