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南韓憲法法院於29日對政府減少碳排放計劃作出重大裁定,指出政府未能訂立2031年後的減碳目標,未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權利,構成違憲。這項裁決相當於認定南韓政府在應對氣候變遷危機方面不力,侵犯了公民的環境權等基本權利,此類裁決在亞洲尚屬首例。訴訟源於青少年氣候倡議團體「青少年氣候行動」(Youth4ClimateAction)於2020年3月率先在亞洲提起的違憲申訴,該團體指責南韓政府現行減碳計劃未能履行聯合國的《巴黎協定》,將導致下一代生活在惡劣環境中,並承擔過重的減碳負擔,因此違反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義務
這一次裁決涉及255名原告提出的4宗氣候案件,九名法官以全體一致意見裁定,南韓政府的「碳中和基本法」第八條第一款違反憲法。原告指控,南韓政府的氣候政策不力,使公民面臨未來環境破壞及氣候災害的威脅,侵害了他們的人權。
法官裁決認為,「碳中和基本法」第八條第一款僅訂下2030年溫室效應氣體排放量相較2018年減少至少35%的目標,並計劃在2050年達到碳中和,然而該條款未能訂出2031年至2049年間的減碳目標,這一疏漏違反了政府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的憲法義務。法官李垠厓表示,缺乏2031年後具體的減碳方案,未能充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侵犯了原告的環境權,並將「過重負擔轉移到未來世代」,因此被裁定違憲。憲法法院要求政府和國會在2026年2月28日前更新氣候政策,納入2031年至2049年的減碳目標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