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日本東京高等法院今(5日)就福島核災責任賠償案作出裁決,推翻早前地方法院判處東京電力公司前高層須賠償約13兆3000億日圓的判決,認定這些高層人員當年難以預測2011年導致福島第一核電廠爐心熔毀的巨大海嘯。
案件源於2011年3月的「311東日本大地震」,所引發的海嘯侵襲福島第一核電廠,導致核電廠1至3號機爐心熔毀,釀成全球最嚴重的核事故。事故不僅造成大規模居民撤離,也導致東京電力公司承擔鉅額賠償、核電廠廢爐及環境清理費用。東電部分股東早前入稟,認為公司因高層未有防範措施而蒙受重大損失,向當年管理層5人提出索償高達22兆日圓。東京地方法院於2022年裁定其中4人需共同賠償13兆3000億日圓,為日本企業歷來最大賠償額。
然而,東京高等法院今日推翻原判,表示「無法認定被告在地震發生前,具有這種預測能力」。判決指出,當年政府地震研究機構於2002年發表的「長期評估」並不足以構成必須採取對策的依據。宣判後,提告股東在法院外展示「為福島核災負責」布條,高呼抗議,並表示將會上訴至日本最高法院。原告律師團首席律師河合弘之批評判決是對未來公共安全的重大威脅,「簡而言之,這種判決會令未來再次出現重大核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