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3日據報12名香港人在流亡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拘捕,8月26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在微博上發布公告,指南海海區指揮部廣東支隊於香港東南方水域對出的中國大陸水域截獲一艘快艇,並拘捕船上12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士。被捕的12人被扣押於深圳市鹽田區的看守所,事隔4個多月後今有判決: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鄧棨然 (判監3年及罰款20,000 元人民幣)-喬映瑜(判監2年及罰款15,000 元人民幣)偷越邊境罪-鄭子豪-黃偉然-嚴文謙 -李子賢-張銘裕 -李宇軒-張俊富-郭子麟(分別判監 7 個月及罰款 10,000 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