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於立法會非法集結即時入獄4週

當時以青年新政成員身份當選立法會議員的梁頌恆被控告於2016年進入立法會會議廳宣誓是非法集結,早前申請就定罪及刑期上訴,但今日被高等法院駁回。即時入獄4星期。同案其他四名被告包括游蕙禎已經服刑完畢。

梁頌恆朝早到法院領取判詞時已明言不樂觀,有心理準備,會繼續上訴至終審法院。亦表示立法會議員及助理於立法會被控非法集結「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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