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持續打擊非法「白牌車」違規載客取酬行為!新界北總區警務人員於今日(10日)在區內展開代號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成功扣查兩輛私家車並將票控兩名男司機。
行動中,執法人員採取「放蛇」策略,在上水區喬裝成普通乘客,分別登上目標車輛前往元朗區。當車輛抵達目的地後,臥底警員隨即表露身分,成功截獲兩輛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
涉案兩名男司機均為本地人士,年齡分別為 42 歲及 63 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警方表示稍後將向兩人發出傳票作出票控,涉案的兩輛私家車亦已被即時扣留,作進一步車輛檢驗及深入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有關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任何人士若首次被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 1 萬元及監禁 6 個月;若再次干犯,最高罰款可達 2.5 萬元及判處監禁 12 個月。警方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並提醒市民為自身安全著想,應乘搭合法公共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