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伊拉克國家通訊和媒體委員會(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Commission,CMC)在8日發出聲明,宣布禁止使用「性別」(gender)一詞。該委員會強調,所有需要取得許可的電信和網路公司,在任何應用程式中都不得使用上述字眼。這項聲明使用阿拉伯文發布,指示媒體機構應避免使用「同性戀」一詞,而應採用「性變態」這個用語。政府發言人表示,目前尚未完全確定違反新規定的罰則,但可能包括罰款等處罰。
雖然伊拉克的法律並未明確將同性戀定為刑事犯罪,但刑法中的鬆散道德條款已被用來針對LGBTQ+族群。近兩個月以來,伊拉克主要政黨對LGBTQ+族群的批評逐漸擴大。一些什葉派穆斯林經常焚燒彩虹旗,以此抗議瑞典和丹麥內發生的焚燒《古蘭經》事件。根據統計,目前仍有60多個國家將同性戀定為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