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聯合國大會經過長達廿年的努力,在2023年三月四日成功完成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和永續利用協定」(簡稱「BBNJ協定」)的制約談判。該協定於六月十九日正式通過表決,標誌著全球在保護佔全球海洋面積逾六成的公海生態上取得重大突破。
BBNJ協定的簽署於廿日在美國紐約市的聯合國總部開始,首日就得到了包括美國、中國、澳洲、英國、法國、德國、墨西哥和歐洲聯盟在內的六十七個國家的積極回應。這一刻對全人類而言標誌著首次嘗試以公約形式來保護公海生態的新里程碑。BBNJ協定正式生效仍需等待簽約國根據各自的國內程序批准,並等到至少有六十個國家簽署後,再過一百二十天才能生效。
與1958年制定的「公海公約」不同,該公約規定了公海上的自由活動,BBNJ協定旨在將「國家管轄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法制化。協定將建立禁止捕魚的海洋保護區,同時確保所有公海活動都需接受環境影響評估,以對抗過度捕撈等人類活動對脆弱海洋生態造成的破壞。聯合國曾指出,BBNJ協定「將把世界上30%的海洋納入保護區,為海洋保育提供更多資金,並包括對海洋遺傳資源的獲取和使用進行監管」,支持全球近年來宣示的「30×30」願景,即在2030年之前保護30%的海洋和陸域生態多樣性。
非營利自然生態保護機構「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估計,BBNJ協定的實施需要約50億美元的資金,另外每年需要一億美元用於特別實施和能力建設基金。歐盟環境、海洋和漁業專員辛克維丘斯稱BBNJ協定為「海洋憲法」,表示「通過BBNJ協定的簽署,我們可以保護海洋免受人類活動的影響,並更接近我們在2030年之前至少保護30%地球的目標」。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的執行長克里斯騰森則指出,簽署BBNJ協定雖然是實現「30×30」願景的強烈信號,但現在政府必須將該協定帶回國內,迅速獲得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