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孟靜議員今日(28日)在立法會會議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就二月深井有30隻動物懷疑被人從高處擲下,當中18隻死亡和12隻受傷。律政司在審視警方的調查結果後,以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為由,於上月決定不對涉案疑犯提出起訴。律政司的決定引起公眾強烈不滿和質疑,亦有市民批評政府漠視公義和動物生命,縱容虐待動物狂徒。律政司可否交代在上述案件中,基於甚麼理據得出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的結論,會否重新審視上述案件的整體證據,考慮對有關疑犯提出起訴,以還案中死傷動物公道,政府會否修改法例訂明較長的檢控時限,讓執法機構有更多時間調查有關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諮詢律政司及保安局後,表示就深井有動物懷疑被人從高處擲下的事件,警方在接獲有關舉報後已隨即展開全面調查,並在完成調查後將調查結果提交律政司。律政司方面,就每宗案件作出是否檢控與否的決定時,檢控人員必須就執法部門所得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假若案件沒有合理定罪機會,檢控部門不會提出檢控。律政司經審視及考慮問題所述案件中的相關證據後,認為現時的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故此決定不提出檢控。
陳肇始表為進一步保障動物福利,包括向動物負有責任的人士施加積極的「謹慎責任」,要求他們妥善照顧動物,加強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條文以及執法權力以防止和保護動物免受痛苦,包括考慮對嚴重的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引入可公訴罪行,而可公訴罪行沒有起訴期限。政府在去年就上述建議諮詢公眾,今年四月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報告諮詢的結果。我們明白社會人士對《條例》修訂的關注和期望,我們會全速進行草擬法例的工作,盡快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