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提堂聆訊案 4人可保釋】

47 人被控串謀國家顛覆案,15 人昨獲法庭保釋,但其後律政司反口覆核,須繼續還柙。律政司突然今日決定,撤銷覆核其中四名被告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的保釋申請。四人於晚上8時40分獲釋。而其餘 11 人日內將繼續到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接受保釋聆訊。而林景楠現金擔保高達100萬為4人中最高。四人保釋條件如下:楊雪盈:8 萬元現金及 8 萬元人事擔保劉偉聰:50萬元現金擔保,沒有人事擔保呂智恆: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元人事擔保林景楠:100 萬元現金及 20 萬元人事擔保另外加上:1. 不得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違反國安法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2. 不得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違反國安法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行為3. 不得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行的任何選舉4. 不得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員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5. 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BNO6.每日凌晨12時至早上7時宵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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