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民主派35+初選,保皇派KOL大波Man不忿氣是次小圈子選舉唔摻建制玩嬲豬,所以行埋去黃之鋒所設街站諗住索一索民主嘅氣味。由於大波Man氣場甚盛,途人一見立即彈開。
黃之鋒身型弱小,但面對大波Man仍面不改色,至於之鋒身旁一名少女,則更具戰鬥力,無懼波濤洶湧的大波Man據理力爭,最後成功將大波Man擊退,黃之鋒等人揮手道別。現場途人發現,大波man大波不在,變成大肚man。
是日民主派35+初選,保皇派KOL大波Man不忿氣是次小圈子選舉唔摻建制玩嬲豬,所以行埋去黃之鋒所設街站諗住索一索民主嘅氣味。由於大波Man氣場甚盛,途人一見立即彈開。
黃之鋒身型弱小,但面對大波Man仍面不改色,至於之鋒身旁一名少女,則更具戰鬥力,無懼波濤洶湧的大波Man據理力爭,最後成功將大波Man擊退,黃之鋒等人揮手道別。現場途人發現,大波man大波不在,變成大肚man。
目前已知明泉樓11人確診,且分散於不同樓層,分別在 2, 3,5,6,10,11,16,18,19,21樓都有確診。而水泉澳邨有單位喉管發現破洞,但源頭可能不止一個,包括人流甚高的平台社福機構亦可能成為播毒中心。
較早前有傳政府將撤走明泉樓部份居民,亦有息指今晚可能全楝撤離。
另外喜泉樓及河泉樓有兩單確診兩單皆為外地輸,兩人均是南亞裔人士。
圖中可見有數名身穿保護衣的人員在明泉樓大堂清潔。
以往每年一度書展是一眾本地小書商清貨大日子,市民可於短短幾日之內「忽然文青」﹑「忽然知識份子」,買完書後,最緊要打卡上Facebook或Instagram:「本年度的閱讀計劃正式開始」,書商當然也樂此不疲繼續出售堆積已久的藏貨。事實上每年書展最好賣的四大範疇:旅遊書﹑寫真集﹑股票心得﹑兒童學習工具,基本上也就只靠一年一度的盛宴可以大撈一筆,更唔好講賣咩鬼文學﹑歷史﹑藝術呢類唔等使的書,餘下的十一個月大部分時間都在食穀種,所以也難怪書商如此看重書展。
但今年跟以往多年不同,在武漢肺炎的肆虐下,整個格局都不同了。貿發局只要稍為有些常識,3月份那時就應該理解到7月份的書展不可能辦得成:人真係太多,而且疫症不是說完就完。今日見一眾人還在討論是搞抑或不搞,其實已經沒有討論意義,因為一切都已經太遲了,一眾書商已經被貿發局夾上賊船,而家只可以祈禱希望架船唔好沉太快。
當年沙士雖轟動一時,但傳播力有限,世界各地也鮮有爆發情況,坦白說如非淘大衛生問題拙劣,很難會刷下幾百單中招;武漢肺炎不同,外國至今仍然日日有大量新增個案,中國數字從來是黑箱,不可盡信,在疫症尚未明朗下強推書展,一係想令香港市民集體中招,一係根本就計算好,算少咗人去行書展都要夾呢班書商上台。
相信前者,再蠢再無恥的政府都不會那樣做,那我們必須嚴謹去推測,為什麼政府不一早取消今年書展?比起書展,日本奧運更是盛事,在疫症發爆初期就決定延一年期,日本政府對奧運的投資更是天文數字,咪又是說CUT就CUT,人命要緊,連人命都不顧的政府,可等收檔。香港政府愛民如子,成日自比為老母,一定會顧及我們廣大百性的生命安全,知道香港人怕死,就算開書展,像老鼠夾那樣,香港人也一定不會中計,只有書商才會中計,沒錯,貿發局要夾死的,九成是書商。
每年靠一水錢養半年人的行業,如果這一水錢沒了,基本上就可以等摺。深知這行文化的貿發局,如早一點說今年不舉辦書展,至少也不會為了書展去印一堆不中用的書,亦不會白白交了幾萬至十幾萬場費不上不落。這場搏奕,明眼人一睇就係政府想一次過「撬起」香港的出版商以及印刷行業。眾所周知,最令香港政府頭痕嘅,從來都唔係網上謠言,畢竟你可以請一班打手在各大論壇引起罵戰,很快就可以將謠言撲滅。但出書唔同,出書是一鎚定音的,你出一本講出事實的書,政府再派一千幾百個人去唱衰本書也無補於事,出版咗就係出版咗。
香港政府並不是完全唔會打壓出版,好似陳雲,已經係首當其衝的受害者,但因為國安法夠惡,如今沒有人會再為出版自由被打壓而說什麼。但畢竟要一本一本書去打壓,浪費的時間還是多,如果可以出一招令一百幾十檔書商執粒,咁就最好不過。而借疫情圈殺,那的確是最好不過的方式。當書商發現自己原本今年應該要賺的那條數,如今竟然變零,甚至還賠上了印刷成本和場費,那這盤生意分分鐘一個唔覺意就完了。
正常情況一間公司不一定會因為一場書展收檔,但回顧一年,香港經歷了種種刧難,出版業並未積極食人血饅頭之祭,就已經出現自閹情況,往後的環境是否仍然適合做生意?如果不跟大公司如三中聯合作的話,又可以怎樣生存呢。的確對書商而言有太多現時已無法處理的問題,再加上書展的打擊,預計這一輪結業潮應該會很可觀。
香港出版業要發展,除網上外,其餘生路只會愈來愈窄,出版商將來的角色定位跟一個網站負責人差不多:要選怎樣的內容;要培養怎樣的作者;要怎樣回應社會的訴求……這些都是上一輩的書商留下的最貴的資源。香港日後需要的究竟是不是書展,我們不必一句全盤否定,但可預見的是,出版商要發展,一定不可以把目光放在舊路上。
《港區國安法》於今年7月1日成立,政府已經明查暗訪問咗好多專業受訪者,大家都表示對國安法非常歡迎。昨日黑媒立場又訪問幾名男拔高材生,幸好佢哋冇被媒體陰中,其中一名準備去美國修讀物理學的湯同學表示:「法治係行先過自由,有法律保障、不侵犯他人嘅自由先係真正的自由,喺一國兩制的框架下,有一國嘅安定先有繁榮嘅穩定。」
國安法原意是為了中國可以安全發展而設,當中亦包含有大量不同層次的細節。其中坊間較多討論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於七月六日刊憲公布,七月七日生效。
究竟第四十三條包咩?今晚詳盡同大家講講:
為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進入和搜查有關地方進行搜證。在特殊情況(如緊急情況)下,助理處長級或以上警務人員可授權其人員在無手令的情況下,進入有關地方搜證。
2. 限制受調查的人離開香港
限制受調查人離境的條文,細則授權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要求懷疑犯了該等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受調查的人交出旅行證件,並限制其離開香港,以免部分涉案人士潛逃海外。交出旅行證件的人,可以書面向警務處處長或裁判官申請發還該旅行證件及批准離開香港。
3. 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
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財產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可藉書面通知作出指示,任何人不得處理該財產。而原訟法庭可在律政司司長的申請下,命令將罪行相關財產充公。任何人如知悉或懷疑任何財產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亦有責任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警方披露,以及不得向另一人披露任何相當可能損害或會因應上述的披露而進行的任何調查的資料。律政司司長亦可向原訟法庭申請限制令或押記令,禁止任何人處理任何可變現財產,或指明可變現財產作為押記以擔保向政府繳付款項的命令,並可向法庭申請沒收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犯罪得益,命令在訂定期間内妥為繳付追討款額。
4. 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及要求協助
如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懷疑在電子平台上發布的電子信息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授權指定的警務處人員要求有關發布人士、平台服務商、主機服務商及/或網路服務商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信息;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平台或相關部分。但若所需的科技並非發布者或有關服務商合理可得,或有關服務商遵從有關要求有對第三方招致相當程度損失或損害第三方的權利的風險存在,則可為合理辯解。
若有關的信息發布人未即時合作,而有關資訊會繼續在網上嚴重影響公眾,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檢取有關電子器材,並作出行動盡快移除該信息。有關人員亦可在指定情況向裁判官申請發出手令,授權警務人員,要求有關服務商按情況所需提供有關身分紀錄或解密協助。
5. 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動提供資料
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藉向某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或某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組識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指明資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動及個人資料、資產、收入、收入來源及開支)。此細則參考了現有《社團條例》(第151章),社團事務主任可要求社團提供資料的條文。
6. 進行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的授權申請
為有效防止和偵測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及保護涉及國家安全的資料的機密性,所有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行動的申請,須經行政長官批准;而進行侵擾程度較低的秘密監察行動,可向行政長官指定的首長級警務處人員申請。授權當局須確定秘密行動能符合「相稱性」和「必要性」的驗證標準,方可作出授權。根據《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國安委對警務處採取規定的措施負有監督責任,而根據實行細則,行政長官可委任一名獨立人士,協助國安委履行上述的監督責任。此外,保安局局長亦發出《運作原則及指引》,為警務人員如何作出有關申請及行使權力提供運作原則及指引,規定警務處人員在執行有關職能時須予遵守。有關《運作原則及指引》會與《實施細則》同時刊憲。
7. 提供資料和提交物料
為協助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干犯有關罪行而獲得的得益,律政司司長或警務人員可向法庭申請批准,要求有關人士在指定時限内回答問題,或提供或交出相關資料或物料。
大家聽完呢七條實施細節,係咪立即覺得香港好安全,以後都唔會有擔心自由問題呢?
國安發實行第六天,網民於觀塘APM商場發起靜默行動,活動未開始之前其實已有警員在商場附近佈防,整晚在商場來來回回。大約於九時左右,警員再次衝入商場,在中庭位置舉起紫旗,表示有在場人士違反國安法。
攝:伏課琪
網民發起到美國領事館外舉美國旗慶祝美國國慶。但防暴警察戒備森嚴,有一名女士走到美國領事館大門外高舉美國國旗,卻被防暴警察粗暴推走及指喝:「領事館外唔可以舉國旗。」
自細跟大隊去六四燭光晚會或七一遊行,將入場費放入籌款箱後,大家就會一起嗌口號,十足一場宏大的宗教儀式,嗌得愈大聲念力愈強大,當時年幼無知的小妹以為大家都啪了藥。平反六四事實上也嗌了三十年,六四尚未平反,卻也養活了一行人,可謂物超所值。
作者:老人院看更
林鄭月娥雖然只是一介女流,卻做得比男人們好。上面說要禁港獨,問題係香港哪有人力物力去搞獨立?中南海係都要拉港獨分子,月娥姐可以去邊捉人呢?科科考滿分的月娥拍一拍自己腦袋,便靈機一觸,聰明如她的人,一早參考民主派手段不就好了?
只要將所有嗌口號的人當成打算付諸行動去參加香港獨立大計的人,那就好辦了。
如果一群人不相信那件事做得成,由day 1就不會跟大家一起嗌口號。你幾時見過一群師奶阿伯在維園大叫「005!派返息!005!起返身!」因為大家都知匯豐是不會因為你嗌口號而派息。人之所以要嗌口號,至少也代表那件事可能做得成,就像基督徒唸了一輩子阿門,也深信死後可以蒙主寵召。身為基督徒的林鄭月娥,自然也摸索到嗌口號的高妙之處。
港獨是不是有一份完整的計劃書,這話題不會是大家願意思考和討論的,之不過,大家都有默契,就是將研究事業留給少數人,其餘人背背金句嗌嗌口號,也可以成為信徒。
港獨之於某部分香港人,的確也是一種宗教。看中了這點的聰明月娥,就急急腳將嗌口號或藏有旗幟的人先捉黎怒審一番,對應的機構也當是宗教裁判庭,一切都跟法律無關。至於,邊位港獨宗教的阿拉?唔使多講,一定是老美,或者英國,總而言之就是那些不安好心的洋鬼子。
話到這裡,不禁落淚,當日被葉劉姐欺負的月娥終於也有出頭天了,憑「嗌口號等於港獨」呢著傑出的一手,將來習主席要論功行賞,月娥一定可以邊跳邊跑來到習爺爺跟前討個小紅花。這時我們也得誠懇而深切地,對泛民講一句:對唔系之!一路以黎都錯怪你們!原來,嗌口號,真係work架。
件事我所有料都有兩個或以上嘅來源先用,冇做過Fake news,而揚哂出黎都係為咗救人。
高登記者:白影
而且網上有圖流出,勁多人都講緊係家人篤灰,但我嘅消息唔係屋企人,所以我寫都係寫親友,仲要後加返「有傳」。而且我係第一個出黎引述家人既否認,依家屈鳩我話係由我傳出係屋企人篤灰?Make the fucking facts right!
而我出面澄清唔係屋企人篤,係我一直無撚瞓過嘅早上六點!七一我係街已做咗成日野!邊拎個理過屋企人?但個支援小組Hi勁我扮接頭人,仲令到屋企人覺得我有問題,屋企人要求我道歉及承認內容不實。
屋企人之前仲好信我,當無律師聯絡佢哋時,係我去打聽最新情況比佢哋知,由凌晨三點幾,一直到第日成晚上六點幾,都無人理過佢哋,仲問我要唔要自己搵律師,我仲話唔洗,已經有人做緊野,慢慢耐心等。到你哋做完哂野,終於肯去應屋企人機時,就落藥話係我攪事。
屋企人信哂,支援小組仲個比埋時限要我出道歉聲明同要我承認不實內容。我話我道歉無問題,因只要令屋企人心情好啲,我乜都可以配合。但邊句係失實,就傳聞內容,我都有寫明係有傳。我前後問左三次,無人答到我邊度不失,而只是左膠式問我啲料邊度黎,有無check過來源。
我真係好攰,我係街做完成日採訪,凌晨跟料去揚件事唔想有人被消失,之後屋企人搵我話由凌晨三點就無人理過佢哋。我兩日無拎瞓過,一直去搵料update情況。所以唔想煩了,而且對單野無好處而且有違我最起初幫人既初衷,所以你哋都未答到我邊度失實,我就話我寫。
不過我既尊嚴比我條命更重要,明明講好咗我出道歉聲明就無野,就係知你哋班左膠唔拎識我,我比埋我以前嘅報道連結你哋睇,成萬字嘅專題幫間被全世界屈係紅店嘅手足鋪。你班拎樣仲攪咁多小動作?係咁唱勁我?如果唔係有老婆仔女,我可能早就以死明志。
可能之後close埋個page。想睇我寫野就比錢睇,香港人抵拎死嘅,我冇必要再做好人。三萬幾人like,但課金嘅得幾百個,我唔係要重課,但5蚊美金一個月都課唔起?就知道所講支持只係同平日啲人嗌口號一樣,得個講字。我受拎夠了,唔拎會再做好人。
光環?你哋慢慢搶啦,我冇拎在意過,你哋輪單官司反正都無所謂,只係想比人知你哋接咗個Case,而我好撚老實,我係怕有人被消失同被打。你哋自己問返個律師啦,見到冇被打,佢都覺得有啲意外呀!
有網民號召集體到大角咀黃店「壹碗壹碟」「懲罰」該店。夜飯時段店外出現人龍排隊。
國安法推出第二日,首間黃店「壹碗壹碟」筲箕灣店今早被警方警告,如果營業期間店內出現文宣將會違反國安法。
最新消息,筲箕灣主店已改為以外賣形式運作,並宣佈店內為私人地方,外人不得進入。
該店舖Facebook page表示顧客可繼續去大角咀分店光顧
壹碗壹碟大角咀店
地址: 大角咀角祥街2J舖
營業時間: 12:00-22:00(星期一至日)